男子22年8次入狱,竟然是因为……
2000年-2022年期间,曾某某因盗窃入狱8次。2023年5月刑满释放后,曾某某仍无所事事,计划重操旧业。

2023年12月17日12时许,曾某某在遂川县泉江镇某小区盗窃了一辆山地款自行车,当日下午以80元钱出售给他人。经鉴定被盗自行车的价格为810元。时隔几日,曾某某又在另一小区储藏间门口盗窃了一辆山地款自行车,当日下午以150元钱出售给他人。经鉴定被盗自行车的价格为891元。

曾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遂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系累犯,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疏忽大意遭受经济损失,发现被盗后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