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具体举措 |
普法对象 |
实施时间 |
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
1.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告知其权利、义务,全面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建议,依法及时回应其提出的疑问和诉求。
2.在询问证人时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认真阐明逮捕或不逮捕,起诉或不起诉的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 |
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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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宣传。 |
1.针对被监管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被监管人员严格遵守监规。
2.认真做好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代理人申诉控告意见的收集、办理和答复工作,依法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教育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
服刑人员、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 |
面向民事行政等案件当事人宣传普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相关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水平。 |
1.积极受理和依法审查民行申请监督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2.对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3.在办理劳资、医患纠纷等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时,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
案件当事人 |
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益诉讼检察的范围、工作流程等。 |
1.通过举办讲座、座谈、圆桌会议等方式,与相关行政机关深入交流;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
2.利用“两微一端”、12309平台,通过案例发布、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公益诉讼宣传。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
面向来访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权。 |
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指引信访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诉求。 |
来访群众 |
宣传吉安检察工作要求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 |
1.利用“两微一端”、检察外网等渠道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
2.定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具有检察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3.联合有关部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
社会公众 |
全年 |
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普法宣传。 |
1.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宣传。
2.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3.开展“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 |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通过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反诈、反毒品、反校园暴力专项宣传。 |
中小学、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