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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遂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七次

会议文件(十八)

 

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遂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智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一年来, 我院紧紧围绕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经济秩序净化发展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经济犯罪案件,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人,起诉22人;批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2人,起诉14人;起诉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共55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促进公平公正廉洁参与市场竞争,主动与县招标办及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的必经程序,受理查询24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241个次,个人1378人。

服务绿色崛起净化生态环境。2015年省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我院重点围绕这项活动,服务遂川绿色崛起。一是加大涉林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共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失火罪等涉林案件2047人。二是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此类案件3。三是探索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恢复性司法办案模式,本着“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挽救一个家庭”的理念,与公安、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同就该类案件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对于符合采用恢复性司法工作模式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88人。四是对林木失火案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向林业局、遂川县龙泉林场等单位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督促追究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责任,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整治黄、赌、毒犯罪净化社会环境。依法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512人,起诉1121人;批捕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涉黄犯罪案件33人,起诉33,批捕组织卖淫犯罪案件11人,起诉11人;批捕开设赌场、赌博犯罪案件11人,起诉23人。在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的同时,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通过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展送法活动,发放禁毒手册,并利用电视飞播、手机短信、手机报、遂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告诫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黄、赌、毒,净化遂川社会环境。

二、强化法律监督,严格公正司法,促进法治遂川建设

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深化平安遂川、法治遂川、文明遂川、生态遂川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打击,努力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5321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92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4442人,提起公诉297439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重视涉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综合运用监督、预防、教育、保护手段,深入推进辖区内老年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注重人性化办案,切实维护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全市政法委速裁试点单位,结合办案实际,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出台《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同时,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控申举报信访工作,1223日安装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举报,对全年受理的62件信访件,及时进行分流处理,全年没有发生进京赴省涉检上访事件。

惩防结合,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年,共受案初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7件,立案715人,已全部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现已判决44人,所办案件全部为大案,其中科级干部1人。立案侦查渎职案件29人,其中玩忽职守案件16人(含并案侦查的重大责任事故3人),滥用职权案件13人。一方面,重查民生领域案件且查办的犯罪主体多样化,查处的案件中征地拆迁领域310人,优抚、扶贫领域23人,社保领域11人;涉及村基层组织人员9,乡政府干部1人,乡镇基层站所4人,国企管理人员1。另一方面,打防结合、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在民生、扶贫、危改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结合办案进行案例分析,提出检察建议,我院查处的大汾镇石花村村干部张某、钟某贪污18万元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扶贫办联合编写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同时,提升预防职务犯罪质量和效果,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接待县内外来自机关、企事业、乡镇、社区等23批次1220余人前来接受警示教育。

加强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监督撤销案件2件;建议移送案件4件;依法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6审查改变强制措施案件2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 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不捕1418人,不起诉2020人。同时,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2件,并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8件。另外,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发现和纠正违法监管行为9人次,消除安全隐患4起,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3人次;督促4名保外就医人员按时提交病情诊疗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漏管2人,虚管4人。积极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对现有留所服刑罪犯、社区矫正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均不符合本次特赦条件。

三、健全执法机制,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规范水平

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加强执法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对办理的734起案件,从受案、分流、办理到结案,全部纳入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干警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并对查摆出来的43个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努力消除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向外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4件,法律文书19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

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深化内部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检察机关的形象工程来抓,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本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指导思想、党组班子、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的范围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问题,促进作风持续好转。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就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5月份,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莅临我院调研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我院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还通过聘请特约检察员、主动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向发案单位发放案件回访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大力推行检务公开。同时,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从严治检,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目标,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意识,推进基层创先争优,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要求,我院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班子成员轮流给全院干警上党课,坚持领导带头,加强思想动员、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把握问题导向,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责任领导,加强督导检查,逐项逐条予以整改落实。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专项招录考试录用法律专业人才4,其中,研究生2名,检察人员的学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今年按照省院基层检察院图书室建设工程计划,与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取得联系,基金会给予了我院40000元的书籍资助。同时,强化岗位实战练兵,按照岗位练兵长期化、制度化的要求,广泛开展案例研讨评析、公诉实庭观摩、多媒体示证系统运用等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做到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储备和培养业务人才。 

推进“从严治检”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推进从严治检”工程,围绕科学管理和公正执法目标,以严肃职业形象和规范职务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内外监督,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严格管理监督,扩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把党组织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干警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检察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办案水平不高、纪律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欠缺;四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监督的效果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实现全县“十三五”良好开局,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遂川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切实找准检察机关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特别是要依法查办侵害民生民利尤其是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渎职犯罪,更加重视预防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二、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参与推进平安遂川、法治遂川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遂川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法治遂川建设工作布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促进建设依法信访新常态。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执法。

三、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终身负责意识,紧扣执法办案主线,加强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促进依法文明规范办案。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期待,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和规范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积极适应新常态,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以检察队伍的新形象引领司法公信力的新提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引导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素能和队伍专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同时,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努力为建设中国茶都大美遂川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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