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偷土狗,兄弟结伴终被抓!

案例回顾
2023年12月,梁某某、陈某某驾驶小汽车流窜至遂川县,先后三次通过投喂不明物体致狗丧失生命体征后盗窃4只村民家养犬,随后将所盗家犬出售他人获利。经认定,被盗走家养犬价值共计人民币1875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梁某某、陈某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4月3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某、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位市民日常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爱犬,警惕陌生车辆和人员,发现地上有可疑食物及时清理,如遇可疑人员及时报警,避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