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食品安全的生命防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遂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促进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近期,该院联合县教体局、县市监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对大汾镇等6个乡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校园内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厨房内外设施与操作、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及储存、食品留样、餐饮器具消毒、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食堂用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实地查看了学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设施和校园周边商店、小卖部的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情况,不放过任何“隐秘的角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校园周边小卖部销售过期食品、学校周边食品店工作人员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校园内未经许可擅自开采地下水饮用等问题,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相关行政单位及时全面依法履职,并以点带面,对全县23个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排查,切实保障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协同保护公益机制,促使各行政单位形成守护食品安全的合力,共同护航青少年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