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是一种止咳药,大量服用后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等表现,具有一定的成瘾性,未成年人滥用该类药物,会损害其身心健康,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的风险,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9月6日,遂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监局、卫健委对辖区内多家药店就该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摸排工作。
摸排中,检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核对购买人员登记台账、药店药品批发单据等方式,了解各药店对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销售及管控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经检查发现,大多数药店将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陈列在非处方药区域,以非处方药进行销售。由于该药品长期大量服用具有成瘾性,应予以实名制登记销售,但有部分药店在未实名制登记情况下予以销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向药店工作人员宣传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的危害和后果,告知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注意事项。我院与市监局、卫健委达成一致意见,加强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应依法查处,确保药店依法依规销售处方药,有效保障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问题,继续加大线索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发现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以实际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及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