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恋爱的甜蜜,容易让人在其中迷失,特别是“网恋”,更可能是骗子设计好的陷阱,一旦踏入,很可能感情、钱财被骗一空!
一、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通过某网上相亲平台,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刘某以开办公司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李某借款,李某发现刘某实际未开办公司,要求刘某还款,否则将报警。刘某为了获取信任,遂与李某领取结婚证,婚后,刘某则玩起“失联”。而后,刘某通过网上相亲平台、朋友介绍,先后认识了王某等4名女子。以开办公司为由,向她们“借款”,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刘某共计骗取2735988元,所有款项均用于其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
经本院审查,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检察官提醒
网恋交友需谨慎,凡涉及借款、投资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